排第一的,自然是团长;排第二的,就是亚瑟自己——毕竟“斯特林伯爵家的败家子”这个名头在伦敦社交圈和军官俱乐部里实在是太响亮了;
而紧隨其后的,就是眼前这位苏格兰恶棍—全团唯一一个把禁闭室当成度假村住、
在宪兵队那里的违纪案底比《圣经还要厚的老兵油子,士兵们为他取了个外號,“恶人军士”。
“是的,长官。”
麦克塔维什拉动枪栓,检查了一下保险,嘴角露出一丝复杂的笑容。
他回头看了一眼。
那些曾经在训练场上或许还被他揍过、骂过的曾经的新兵,也是战友,此刻正贪婪地分食著那包“好彩”,甚至连包装纸里残留的菸丝末都被手指蘸著舔了个乾乾净净。
在他们那混杂著恐惧与討好的眼神里,麦克塔维什读出了一种叫做“希望”的东西。
这就很讽刺。
要知道,他在团里的外號可是“恶人军士”一是那种新兵见了会发抖、宪兵见了会头疼、连团长可能都恨不得把他踢出去的混蛋。
但在这种隨时会死人的绝境里,道理往往是反著来的。
当死神在敲门的时候,你是更想见到一个满口仁义道德的神父,还是更想见到一个能用牙齿咬断敌人喉咙的恶棍?
而且这个恶棍还是你熟悉的“自己人”。
答案显而易见。
在这个泥潭里,见到麦克塔维什这样的“恶人”,简直比见到亲妈还要令人安心一因为大家都知道,跟著恶人,通常都能活得更久。
“一群可怜的土拨鼠。”
苏格兰人低声说道,像是在自言自语:“他们躲在洞里,以为我们在外面逃命,以为我们是来寻求庇护的难民。”
“却不知道,我们是回来把他们从这该死的泥坑里拽出来的。”
亚瑟笑了。
那是一个极其短暂、却又极其锋利的笑容。
“那就让他们看清楚。”
亚瑟猛地一挥手,指向前方那座在晨雾中若隱若现、宛如死城的弗尔內。
“麦克塔维什,告诉所有人,要把精神打起来。”
“我们不是来投奔亲戚的穷光蛋。
“我们是带著黄金回来的国王。”
“进城。”
隨著引擎的一阵轰鸣,这支钢铁车队彻底碾碎了最后一层寧静,像一把烧红的刺刀,狠狠地捅进了这座充满了绝望与死亡的城市。
而在他们身后,那几个分到了香菸的哨兵,正呆呆地看著那两辆玛蒂尔达坦克车尾喷出的黑烟。
其中一个列兵,看著那巨大的“復仇者”涂鸦,喃喃自语:“上帝啊————我有种预感。”
“什么预感?”旁边的老兵贪婪地吸著烟屁股。
“这帮傢伙,那个花花公子我是说亚瑟长官,好像真的是来打仗的。”
老兵吐出一口烟圈,看著那泥泞的车辙印,眼神变得深邃起来:“不,小子。”
“他们是来杀人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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