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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回乡(1 / 2)

那位将摸金符传给韩鑫的长辈,按照辈分,韩鑫应该叫他九叔。

九叔与他的父亲是堂兄弟,自小离村,旁人都以为他早就死了,谁料有一天忽然重伤回村,被彼时仍健在的韩父韩母收留,不到半年就翘了辫子,韩鑫是跟着他学的认字。

旁人认字都是什么三字经、千字文,唯独韩鑫与众不同,且时至如今仍然倒背如流。

“寻龙分金看缠山,一重缠是一重关,关门若有八重险,定有王侯埋此间。唐半山,宋湾湾,汉墓出在山尖尖……”

默念着顺口溜,韩鑫循着记忆中的路线走。

好在沿途并无多少变化,只要再过了眼前的那片田,就到了村里。

秋日的稻米已经收获,新种的小麦也开始冒尖,纵使有些寒冷,田里也绿油油的。

韩鑫自家的田地已给人代种,靠近田埂边缘处的一座孤坟里正躺着九叔。

这人生前放着山上的祖坟不进,硬是早早地将墓安在田边,无论谁说也不听,象是回家就专门为了等死一样。

但该说不说,自打立了这座坟,村里田地的收成一直不错,从来没有遭过大灾。

时光如梭,一晃眼,韩鑫也有五、六年没回过家了。

自打离了安河镇,他一路上先坐车、后坐船、然后又坐车……总之换了四、五次交通工具,反侦察意识极强。

早在前些日子,他就挖坑把军服埋了,至于军中的籍贯也不打紧,因为他本来就报了个假的,为的就是日后溜号不被抓着。

走到田埂边,韩鑫立了个正,冲着孤坟弯下腰来,权当是打个招呼,等日后再正式祭拜。

一个年轻后生,打扮得光鲜亮丽,头发油光水滑,还穿着一件上好的花鸟纹素色立领对襟长衫,站在田边很难不引起注意。

就这么一会的功夫,田里便站起来个人影,裤管挽到了膝盖,头上歪戴着顶草帽,直愣愣地瞅着韩鑫。

“三金子,几年不见,你这是发达了?”

讲话的人是韩鑫家邻居,同样也是本家,排行第五,因为比韩鑫的父亲大,所以韩鑫叫他五伯,家中的田地正是托五伯代为照看。

自父母双亡之后,韩鑫一直借住在五伯家中。

不过,自从韩鑫添加振武新军以后,他就再没回过乡了。

韩鑫笑了笑,脸上完全没有劫米铺时的凶煞气,竟然还显得有点忠厚。

“五伯,忙着呢?好些年没回家了,村里还好吧?”

“好个屁!”

五伯吐了口唾沫,伸手就去摸腰间的旱烟杆,被韩鑫抬手阻止,从口袋里摸出包老刀牌香烟。

“五伯,抽我的,这玩意劲大,压得住事。”

“几年不见,你小子长行市了哈?从前回家没见你带过东西。”

五伯点燃香烟,烟草在火光中微卷,散发出独特的烤制香味。

五伯贪婪地吸了一大口,微眯着眼道:“别说,洋烟确实不错。”

接着,五伯又道,“你是不知道,咱们村的收成虽然好,可架不住县里天天来人啊!又是纳捐又是收税,几个月前来了个许大帅,提前收了三年的税,被打跑后又来了个吴大帅,这位倒没那么狠心,又收了两年……可这一来一回,把咱们村的税都收到五年以后啦!”

“……这些当兵的,就不把我们这些穷鬼当人看!他奶奶的……”五伯狠狠地骂了一句,见韩鑫面色不对,赶忙道:“三金子,五伯不是说你哈,莫往心里去。”

“没事,我也不当兵了。”韩鑫笑了笑,“这次回来,打算去县里找些什么事做,不想再干脑袋捆在裤腰带上的差事了。”

“那就好。”

五伯长舒一口气,“当兵打仗嘛,哪有不死人的,你能全须全尾回来就是好事……五伯还要翻翻土,你自己往家里去,晚上咱们爷俩喝两杯。”

“行。”韩鑫提起手中的油纸包,“我买了五伯最爱吃的烧鸡,还有一瓶洋酒。”

“这孩子,花那么多钱干嘛?”

五伯是侍弄庄稼的一把好手,却不怎么会伺候女人,他成家较晚,结果媳妇生了两个娃后就跑没了踪影,只好独自将两个儿子拉扯大。

大儿子叫宝寿,和韩鑫同龄,小时发了次高烧,自此以后脑子就不大灵醒,十一二岁时还在村口捅牛屎玩。

小儿子叫常福,生得虎头虎脑,乌溜溜的眼睛一看就有聪明劲。

韩鑫提着礼物还没进门,常福就欢叫着三金哥哥冲了过来,一把搂住大腿。

将油纸包放下,韩鑫将常福抱起,笑道:“上次来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、露着个小雀雀哩,怎么还记得我?”

常福害羞地将头埋进他的怀里,没有说话。

门帘一掀,里头走来个魁悟的身影,身高近乎两米,长得极为粗壮,系着个围裙,鼻子下方挂着两道青鼻涕,眼神呆愣地看着韩鑫,目光发散了好一会,象是对他有些陌生,好半天才道:

“……哥哥。”

“恩,宝寿,你怎么又长高了?哥给你买了丁丁糖,自己去拿……对了,先把你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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