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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6章 国赖长君条款(2 / 2)

没有留下后人,这个规定不会引发继承爭议。

同时,为了防止权臣迎立幼帝,朱由检还补充道:

“如果朝廷无皇子,没留下嫡系后人。那么迎立外藩时,同样要立长君。”

“只有十五加冠能完全亲政的宗室,才能排入继承顺位。”

“按继承顺序先后,確定皇位继承人。”

十五加冠就能完全亲政,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权臣操纵朝政。

如果再出现世宗那样的天才,甚至能把权力完全夺回来。

因为世宗以藩王入继时年龄恰好是十五,所以这个规定,也不会引发继承爭议。

君臣商议之下,最终定下了国赖长君条款,確定除了太子、太孙和皇子、皇弟之外的继承人,必须十五加冠以后,才能排入继承顺位。

有关皇室继承的嫡长房继承制,就此完全確立。

按照这个制度,周皇后为朱由检生下的嫡长子,毫无疑问是第一顺位继承人。

其他嬪妃生下的两个庶子,是第二、第三顺位继承人。

朱由检此时只有三个儿子,所以第四顺位继承人,就不是他的子嗣了。

而且因为他的同父兄弟朱由校已经驾崩,只能追溯同祖,也就是伯叔及其子孙。

福王朱常洵在他的叔叔中最年长,所以被列为第四顺位继承人。

福王世子朱由崧今年已经二十三岁,符合十五岁以上的规定,所以被列为第五顺位继承人。

这五人的名字和继承顺位,在《大明继承礼法》制定后每年都要公告天下,並且在发生变动时发布公告修改,让世人知道万一朱由检突然驾崩,谁有资格继承他留下的皇位。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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